1775年,製表師亞歷山大・卡明斯(Alexander Cummings)研發出在便池下裝一種S形管。
我認為這不會讓我們的國防工業得到顯著發展,主要是因為美國的需求,當然還有菲律賓國防工業目前的能力。因此,如果當地情況如報導所述,之後可能會有美國國防承包商進駐,並與菲律賓簽訂合約。
羅穆亞爾德斯表示,澳日兩國希望加入聯合巡航,以確保當地有「行為準則和航行自由」,儘管這個想法仍在討論中。」 Photo Credit: Philippine Coast Guard粉絲專頁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2月13日指控,一艘中國海警總隊的艦艇2月6日在南海以「軍事級雷射光」照射菲國船隻,導致組員暫時失明。中國與菲律賓的經貿合作相當緊密。中國是菲國第一大交易夥伴國、最大進口來源國,也是其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外界一般將武文賞歸為現年78歲阮富仲(Nguyen Phu Trong)的親信。
不過,越共對越南絕對統治的正當性來自經濟,在美中兩大貿易夥伴間保持平衡,對謀發展的越南及尋求穩定統治的越共來說才是最大利益。入黨後大多在南部經濟大城胡志明市歷練。到目前為止,聯邦政府已經從受制裁的俄羅斯人那裡凍結了75億資產和17處房產。
在幾經向瑞士問詢遭拒後,德國不久前宣布決定將此款彈藥的生產移至國內,這在瑞士引發了關於軍火工業勞動力的討論。瑞士憲法中有關於「所有權保障」的內容。上述態度的轉變突出了兩點: 第一,瑞士不會採取主動或前瞻性的行動。最突出的一例,便是瑞士禁止德國向烏克蘭輸出獵豹式防空坦克(Gepard)的彈藥(此款坦克為德國出產,但其彈藥生產地在瑞士)。
人們務必要弄清的一點是:瑞士並沒有把中立作為一項普遍原則來遵循,瑞士的中立是純粹軍事層面的中立。今年1月出席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期間,瑞士外交部長伊格納西奧・卡西斯(Ignazio Cassis)曾在接受採訪時說道,對於烏克蘭重建來說,被凍結的俄寡頭資金是一處「可能的資金來源」。
文:Marc Leutenegger(瑞士資訊swissinfo.ch德、法、義三門語言編輯部負責人) 1. 俄羅斯資產 瑞士還沒有為烏克蘭重建而給出任何俄羅斯資金。多年來,政治光譜中的左派和中間派政黨一直在對軍火工業施加壓力。公平地說,其他西方國家也沒有走得更遠。這並不意外:尤其是涉及金融中心問題時,瑞士一貫採取防禦態度。
因此,左中右翼政治家們正在就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進行公開討論。另一個問題是,對烏克蘭來說,修改法律是否還來得及?瑞士的民主十分耗時。據銀行家協會估計,瑞士銀行存有俄羅斯人大約1500至2000億瑞郎的資金。國際社會之所以對瑞士施加壓力,是由於這裡寡頭密集。
瑞士的《戰爭物資法》禁止第三國將瑞士軍事裝備再出口到戰爭地區。對瑞士來說,這無異於「走鋼絲」:它既不想激怒美國和歐洲,又想盡可能避免其「金融安全承諾」(即世界各地的資產在瑞士不會被隨意支配)受到損害。
1907年的《海牙協定》就是這樣規定的,瑞士官方一貫將此協定視為對中立定義的法律約束。德國接著可以將這些坦克提供給那些向烏克蘭供給坦克的國家,以便後者幫助烏方補充其軍事庫存。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制裁一直是瑞士外交政策的組成部分,而且按照慣例,這些制裁措施終會得以落實Photo Credit: GettyImages 3. 中立 2022年2月底,當瑞士宣布採納歐盟對俄羅斯的制裁後,引起巨大的國際反響。國際反應表明的重要一點是:國外並不理解瑞士的中立性。最突出的一例,便是瑞士禁止德國向烏克蘭輸出獵豹式防空坦克(Gepard)的彈藥(此款坦克為德國出產,但其彈藥生產地在瑞士)。儘管措辭模糊,但外交部長的這一言論足以引發瑞士金融中心的緊張情緒。在聯邦層面,有兩項旨在建立相應法律基礎的政治議案正在審議之中。
而另一項則以國際法為基礎,具有普遍效力:即武器的再出口應與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或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成員國就「衝突是否違反國際法」的評判相掛鉤。文:Marc Leutenegger(瑞士資訊swissinfo.ch德、法、義三門語言編輯部負責人) 1. 俄羅斯資產 瑞士還沒有為烏克蘭重建而給出任何俄羅斯資金。
因此,瑞士政界保守派對任何限制軍火工業的議案都反應敏感。在對俄制裁的問題上,瑞士在決定跟隨歐盟政策前曾經猶豫不決。
雖然這筆資金官方上並未被凍結,但實際上可能也無法被轉移。多年來,政治光譜中的左派和中間派政黨一直在對軍火工業施加壓力。
簡言之:瑞士不參與武裝衝突,也不向衝突各方提供武器。壓力不僅來自烏克蘭,也來自東歐國家和美國。人們務必要弄清的一點是:瑞士並沒有把中立作為一項普遍原則來遵循,瑞士的中立是純粹軍事層面的中立。另一個問題是,對烏克蘭來說,修改法律是否還來得及?瑞士的民主十分耗時。
預測:瑞士有一天或許會邁出這一步——目前看來,這種可能性比較大,其前提是:這樣做具有國際法依據。瑞士憲法中有關於「所有權保障」的內容。
據銀行家協會估計,瑞士銀行存有俄羅斯人大約1500至2000億瑞郎的資金。瑞士的《戰爭物資法》禁止第三國將瑞士軍事裝備再出口到戰爭地區。
第二,戰爭令一個事實得以凸顯:相對於政治上的訴求,法律層面的操作更為複雜。最近,由聯邦司法局領導的一個高級工作組確認了這一事實。
一些法律專家表示,比起俄羅斯寡頭的私人資產,為沒收這筆錢找到或新設法律依據會相對容易一些。瑞士同樣也拒絕了西班牙和丹麥的類似請求。一年前,該法內容剛剛得以嚴化。所有其他國家仍在就此問題討論不休。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制裁一直是瑞士外交政策的組成部分,而且按照慣例,這些制裁措施終會得以落實。其實,在整個經濟結構中,軍火工業可謂微不足道:其營業額在金屬、電氣和機械工程行業的佔比僅為2.5%。
根據聯邦國際金融事務國務秘書處的一份概況資料,該儲備金額度為俄中央銀行資金的2%。這可能與瑞士躊躇良久才作此決定有關。
例如,建立一個「環形交換」的方案,即瑞士把停用的坦克賣回給德國製造商,這樣,這些坦克的使用在法律上便不受限制。但軍火工產業在政治遊說方面下了很多功夫,它自我維護的首要論據是:鑑於經濟原因,如果沒有出口,瑞士的軍火工業將無法維持現有規模,這將影響到瑞士武器的自給自足,從而將間接違背「武裝中立」的原則。